各分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一、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和各类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按本通告、各类项目申请指南以及撰写提纲等具体要求填报申请书;申请人应按照《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10〕38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经费预算。
2. 申请者须正式受聘于本单位(注:学校人事处已办理正式聘任手续),每年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并且已成为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会员。
3.在读研究生、博士后、省外及境外科研人员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 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学术交流项目等专项另行通知。其中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出生日期必须在1969年1月1日以后;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须为男性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6.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申报期间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为每位会员提供“申请验证码”(详见省基金系统网站系统使用须知-操作指南),用来验证是否同意参加相关申请。申请人填写“主要成员”信息时,须输入各主要成员的“申请验证码”、身份证号码。各会员的申请验证码当年只能使用二次,请各位会员注意保管好本人的“申请验证码”。
7.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并且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不得申请新项目。
8.鉴于重点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名额有限,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选取专家评价较好但因名额限制无法获得资助的重点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予以资助,总数不超过20项。重点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以自愿为前提且申请人须符合一般项目的申请要求。申请人如同意转为一般项目,申请时须同时填报一份一般项目申请书。如未填报一般项目申请书,视为申请人不同意转为一般项目。该一般项目申请书的题目、项目组主要成员须与重点项目申请书完全一致,正文内容可按一般项目要求作适当调整。如果同一申请人同时填报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书,则视为申请的是重点项目并且同意转为一般项目。
9.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根据省科学技术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不得在各类省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请,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10.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主持一般项目:
2010年、2011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资助经费在10万元(含)以上的。
正在主持省科技厅重大科技专项与优先主题项目,且2011年9月26日前未能结题验收的。
正在主持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累计经费达200万元(含)的。
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期间获得资助(注:获资助时间以有关部门项目批准通知或立项文件的发文日为准),主持前3条款所列项目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将不予资助,申请人应主动告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并撤回其2012年度一般项目申请。
11. 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立项项目、国家973计划立项课题、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立项项目、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立项课题以及省重大科技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2. 已主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者已获得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包括杰出青年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3、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书前,请确认会员信息完全真实准确,申请书开始填写后不要修改会员信息,以免出错。
2.申请书题目切忌不要写应用研究,否则可能会直接初审不通过。
3.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电子申请书容量不得大于3兆字节;如有图片,请使用JPG、JPEG格式。请到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网址:www.zjnsf.gov.cn)申报专栏下载2012年版的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和网上填报操作指南。
4.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须同时上传签章后的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推荐表扫描件。
5.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依托单位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注:内容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文档一致,提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纸质申请书时须附推荐表二份)。
6.项目类型和资助经费:如果申请经费超过以下额度,将不予受理。
一般项目为6-10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为5万。
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为20-40万。
7.经费问题:务必认真做好申请经费的预算,结题时将检查决算与预算的吻合情况,下面的要求请务必遵守。
管理费=5%,说明请写“按规定提取”
设备费:一般、青年项目≤30%,重点、杰青项目≤20%,包括自制的设备在内。
人员费:一般、青年项目≤15%,重点、杰青项目≤10%,说明请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的劳动费用”
8.预计研究期限:
一般项目为2-3年,由于目前国库统一支付的局限,经费使用有效期为2年,建议申请2年。
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为3-4年。
9.申请书正文第二点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分两类填写:如果是纯基础研究,需结合学科发展趋势,论述科学意义和对学科发展的提升作用;如果是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需结合我省实际,论述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及其对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作用。
10.一般项目采用双盲法评审,故申请书正文中不得透露申请者姓名、工作单位及相关信息。工作基础中可以列发表的论文或项目的题目、期刊名或项目来源、年份、卷期,但是必须把姓名隐去。重点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不需隐去。
11.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一栏中必须写明发表论文的篇数。
12.申请书请如实填写,所引用材料必须确切无误并有明确依据。
13.必须将正文提纲中括号内的斜体文字全部删除。
14.如果项目申请获得资助,发表的期刊论文等成果必须正确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资助号,否则将可能不予结题。
三、最新补充说明
1、为统一“申请书全文”的生成格式,请各申请人务必使用我办制定的“正文”和“参考文献”模板。申请人可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首页“当年申请专栏”或“项目申请”页面中的“正文、附件与申请书全文”选项卡中下载。
2、“参考文献”应单独上传,不能附在正文后面。
3、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正式在编或聘用且每年在浙江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的项目组人员,必须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项目申请。在填写项目组成员时,应先添加全部“主要成员”,然后再添加“非主要成员”。统计栏中“高级”、“中级”、“初级”、“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参加单位”的数量为必填,需手工输入。
4、如项目申请人曾主持或正在主持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务必在“个人信息”中予以填写完善。该项信息将在最终生成的“申请书全文”中体现,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内容之一。
5、系统根据实际打印效果生成“申请书全文”PDF文档,请务必将“正文”WORD文档打印成纸质文件后,仔细核查正文内容与格式是否异常。“正文”WORD文档打印成纸质文件后,只有内容与格式显示正常,才可确保最后生成的“申请书全文”PDF文档的内容与格式与上述纸质文档一致。
6、如在正文中有Visio制作的图形,可能出现如下情形:打印预览显示正常,但实际打印成纸质文件后无法正常显示该图形。该问题系OFFICE软件的兼容问题。该问题将导致转换后的“申请书全文”PDF文档无法正常显示该图形,这样将影响评审。该问题请用以下方法处理:(1)请先用打印机将“正文”打印成纸质文件,仔细检查该纸质文件的所有图形(图表)是否正常显示,如发现图形(图表)中出现“很多小方块”等异常情况,须对相关图形(图表)进行转换处理。(2)选择visio图像,右键->Visio对象->转换。通常,经过转换处理的图片会比原来格式略大,此时可以通过拖拽图像边框调整至合适尺寸。
7、为了使“申请书全文”PDF文档显示正常,浏览及打印“申请书全文”时,请确保使用最新版本Adobe Reader软件。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下载中心”页面提供相关下载。
8、申报截止后的单位统一上报期间(3日)内,网络信息系统不允许单位管理员填写退回理由。统一上报期间内,如需退回某项目申请,单位管理员应直接电话通知该申请人,说明退回理由,并通知其在单位统一上报日前尽快递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申报截止后,网络信息系统禁止递交新的项目申请。
四、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10月17日—2010年10月20日 科研处形式审查,内容审核后回退修改。
10月21日—2010年 10月 24日申请人网上修改提交审核,科研处网上上报省基金委
10月25日—2010年10月27日 打印申请材料一式二份,由各分院科研秘书汇总书面材料审核后统一上报科研处
注:各申请人务必在10月20日前务必上报完毕,上报后不得随意修改,否则版本出错将影响初审通过。
11月1日——10日 学院上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杰青项目纸质申请书需要附推荐表二份)和计划项目审批表一份。
注意:另外需要单独再交一份申请书签字原件页一份,待统一盖章后发回给申请人扫描上传。这个需尽早提供,以便及时返回。2011年11月15日下午16:00时前,申请人应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逾期上传的,将不能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