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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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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安排
1、2010年12月17日,科研处发布申报通知。
2、2011年1月20日前,申请人完成拟申报项目的文献调研、选题方向,同时到所在分院科研秘书处登记,科研秘书统计汇总后上报科研处。
3、2011年2月18日—2011年2月24日,各分院按分院或研究机构的组织形式召开申报讨论会,对申请书进行内容和形式审查,或由各分院联系浙大相 关专业老师征询修改意见。首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老师,可于2月18日前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进行选题内容和形式审查,或单独到科研处咨询审 核。
4、2011年2月25日,申请人先对照《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自查,分院完成项目初审后统一汇总一式一份上报科研处,科研处进行审查后陆续退回申请人所在单位修改。
5、2011年3月3日前,项目申请人完成修改,定稿后将申请书纸质文件(一式二份)、《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及申请书电子版文件交分院科研秘书汇总。
6、2010年3月8日前,各分院在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无误后将申请书纸质文件(一式二份)、《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及申请 书电子版文件统一上报科研处;其中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必须有2份原件)上交。考虑到工作进度安排尤其是项目查 重时间的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7、2010年3月10日前,科研处汇总并完成全校项目查重并反馈。
8、2010年3月15日前,科研处将全校申请书及数据库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详情:http://keyan.nit.net.cn/news_show.asp?id=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