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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8年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1-12
  
点击量:

国科基函〔200728

关于推荐2008973计划前期

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各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根据国家“十一五”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的要求,今年将继续组织实施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重点支持具有区域优势与特色、体现学科交叉综合的基础研究和依托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展的基础研究。

2008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采用课题申报方式组织项目,为了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支持方向

1.农产品品质形成与改良的基础研究

2.信息处理算法及物理实现

3.资源利用与环境安全的基础研究

4.重要常见病发病机理与防治新方法研究

5.材料制备新方法探索及性能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符合重要支持方向,有创新思想,立题新颖,思路清晰,研究路线和方案可行。

2.研究目标明确、集中、针对性强。研究内容要突出重点,避免大而全。

3.研究队伍要精干,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课题负责人为一人,应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科研资信的在职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4.承担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

三、申报方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各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按照重要支持方向和申报要求组织推荐申报课题,优先推荐创新性强的课题和依托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组织的课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推荐课题不超过4项;各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推荐课题不超过2项。

2.申报课题需按规定的格式(见附件)填写“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申请书一式十五份(其中原件2份),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并同时报送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四、受理日期

申报受理期为20071119-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现有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基础性(公益性)工作专项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等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

2.已经得到其它计划、专项或基金等支持的研究工作,不在资助范围。

3.前期研究专项课题执行期限为2年,课题经费概算一般为50-100万元。

4.申请书中不要夹带任何个人或组织对课题的评价性意见。

受理部门: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 100862

咨询电话:010-588810725888107358881076

人:钱万强 闫金定 张峰

真:010-58881077

电子邮件: jcc973@vip.sina.com

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原始通知

二OO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