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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院2010级计算机科学类、信息工程类、电气工程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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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1. 专业分流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 分流方法:以个人志愿+分院考核方式实行分流,首先尊重学生志愿,体现学生个性发展需要,若志愿报名人数超过专业设置人数,则结合学生第一学期的正考成绩加权排名情况(专业排名),择优分流,直至该专业计划分流人数额满。
3.专业分流后班级数设置2010级计算机科学类4个班分流后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75人)2个班,软件工程专业(≦70人)2个班;信息工程类4个班分流后设电子信息工程专业(≦80人)2个班,通信工程专业(≦80人)2个班。电气工程类4个班分流后设自动化专业(≦80人)2个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80人)2个班。分流后的各专业班级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0人。
二、专业分流流程
1. 3月下旬各研究所召开专业分流动员大会,2010级计算机科学类、信息工程类、电气工程类学生参加会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相关情况,并向学生发放《专业分流意向表》。
2. 41-47,学生上交《专业分流意向表》。《意向表》上交之前请同学慎重考虑,一旦上交,不得任意改动。
3. 48-11日,分院汇总学生专业分流意向,并根据报名人数及班级规模进行专业分流调整。
4. 412-14日,在分院网站及分院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于41417:00前向分院教务办反映。
5.专业分流调整完毕后,分院在分院网站及分院宣传栏公布2010级学生专业分流名单,并在415前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6.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三、专业分流后的班级班导师配备由分院学工办负责安排。
附件:
计算机科学类意向表
信息工程类意向表
电气工程类意向表
信息科学与工程分院
201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