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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新修读、补修等操作说明
发布日期:201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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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重新修读、补修等选课网上操作说明
各班同学:
降级、转学、转专业、复学等学籍处理学生的选课或课程补修工作本学期起实行网上申请。学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4日中午11点30之前,请尽早到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选课原则:
(1) 重修、补修选课尽量选择与自己现专业教学计划一致的课程,基础部、外国语分院开设的基础课程,可根据上课时间选择相应的班级,不受专业限制。专业课课程,如由于教学计划改革,本学期开课课程中无与原修读课程一致的课程,则选择相近专业的相近课程。
(2) 现修课程与原修读课程学分差异不得大于1学分。
(3) 请根据上述原则选课,否则选课申请将无效,需在3月4日之前重新选课,逾期无法重选。
网上申请后,请实时关注审核状态。如学生所在分院、开课分院审核未通过,请按照分院反馈的未通过原因,及时做相应改报操作,也可主动联系信息分院教务办公室老师,88130025 王老师。在学生分院审核通过之前,可进行删除等操作。
请在确认网上报名状态中学生所在分院和开课分院均审核通过以后,在316-18日之间到石麟902-1领取纸质流程单。学生本人携纸质流程单,在321-4月2日(双休日除外)之间到财务处行政楼403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网上选课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