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院工作部署,教务处将进行2009年度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业绩分统计范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成果。
二、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的认定及业绩分核算严格按照理工教[2008]90号文件规定(详见附件3)执行。
三、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由学院内多人合作完成的,业绩分分配按照成果完成人排序从前到后依次递减的原则。
四、教师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业绩分及奖励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项目类需提交项目立项证明和结题证明(已结题)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从学院教务处、设备处申报并立项的各类项目(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省高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院级自研制实验项目等)不需要提交立项和结题证明,但须填写《统计表》见附件1;
(2)出版教材需提供教材两部(教务处存档一份,分院存档一份,不退还),同时提交出版社或主编出具的字数证明(详见附件2);
(3)荣誉类需提供荣誉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所有原件由分院教务办审核后归还教师本人。
五、教师填写附件1《统计表》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于2010年4月29日前发至nitcyl@nit.zju.edu.cn。
六、分院教务办将审核后的“分院2009年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统计表”进行公示,公示后上报教务处。
联系人:陈益林 电话:88130025 E-mail:nitcyl@nit.zju.edu.cn。
附件:1.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业绩分及奖励统计表
2. 教师编写教材执笔部分字数证明
3.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业绩计算及奖励办法(试行)
信息分院教务办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