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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处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2010年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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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征集宁波市教育科学2010年规划课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选题范围

申报课题选题范围包括决策研究类、基教幼教类、职教成教类、高等教育类、民办教育类、电化教育类、心理健康类等,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提倡1—2年短周期的课题研究。选题务必结合本校(单位)实际并针对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二、申报课题条件

(一)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人限报一项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限一人。申报课题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

(二)因本课题是限额申报,为鼓励更多的青年教师进行科研申报,同时提高立项课题的结题率,特要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请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承担市教育科学20082009年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3、有任何逾期未结题项目的;

4、所申请课题已在市级以上机构(含社会学术团体)立项的。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3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我院申报指标为15项,《课题申报评审表》下载见附件,一式三份(须用电脑打印),由各分院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送交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请各分院、基础部认真做好课课题申报质量关,并在送交的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盖分院公章。

受理申报期间,申报人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可与科研处联系。

科研处联系人:傅明 虞文亚
联系电话:88229026
E-mail
rwsk@nit.zju.edu.cn

附件: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