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按学校相关规定,现将寒假学生公寓住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封楼、开楼时间:
(1)毕业生为主楼:
封楼时间:1月26日—2月3日,2月4日开楼
涉及楼幢:11-12#楼、20-21#楼、22#楼、24#、26#2单元、28#直廊
(2)新生楼幢:
封楼时间:1月21日—2月10日,2月11日开楼
涉及楼幢:9-10#楼、11-12#、15#楼、16-17#楼、23#、25#1单元、30#1单元、31#直廊
(3)其余楼幢:
封楼时间:1月21日—2月23日,2月24日开楼
二、寒假留校
个别因学科竞赛必须留校的学生需办理寒假留校申请,其余学生寒假放假后不允许留校。需留校的学生填写《寒假学生留校申请书》(见附件1)并于1月9日之前交到石麟901-2学工办徐益亮老师处,同时将《2017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寒假留校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于1月9日前发送至44192569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将按规定时间封楼、开楼,请同学们按期离校、返校,离校时关闭电源和门窗,不在寝室放置贵重物品及现金,离校、返校及时到本楼管理服务室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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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