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2011届毕业生:
时光荏苒,韶华即逝。母校即将迎来十周年华诞,你们也将带着母校的依依不舍,同学间的同窗之谊,对师长的敬爱之情和对毕业的新生活新环境新同事和新的人际交往的向往。带着抱负与理想,留下汗水与欢笑离开母校,踏上一段新的征途了。
在此学院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为你们致以深深的祝福和美好的期盼。“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社会才是展示你们出色的技艺和高尚的人格魅力的广阔舞台.在母校学习的四年,你们已经学会了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在毕业之际你们还将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材,祖国的希望和未来的建设者。我们,以有你们这样优秀的校友而骄傲!
“碧海扬帆,梦在彼岸”。路在你们的脚下,我们相信,凭你们在学校学到的扎实的基本功和优秀的个人素质。你们一定会为自己赢得一份非常好的工作。创业是艰辛的,但理工人将会永远以“求是创新”的精神迎接在未来的各种挑战,在以技术为第一生产力的当今社会中不断披荆斩棘,奋勇向前。母校以你为荣,努力!
人生的价值在于不断奋斗。你们是理工培养出来的优秀毕业生。无论是踏入社会还是走上工作的岗位。你们代表的都将是母校的风采。毕业,只是人生旅程的一个起点,新的征程还在等待着你们。既然选择了前方,就注定了风雨兼程。希望毕业生们在服务社会中实现追求,在报效祖国中得到人身价值的自我升华。只有努力才会收获成功。辛勤的汗水才是对你们努力的回答。
理工孕育了无数像你们一样优秀的学生。现在,你们满载着老师的殷切期望和同学们的良好祝愿。肩负着祖国与人民的期望离开学校。希望在你们手上。祝愿你们在以后工作生活中时刻以“厚德长技,敬业乐群”为信念,努力工作报效祖国。
为了能帮助大家更加顺利地走上社会,值此离校之际,我们对毕业生签约、派遣、报到、改派等有关事项的办理做一些解释,希望2011届毕业生认真阅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签约与派遣
1、6月24日前完成签约的毕业生,请于7月2日(周六)回所在分院领取《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6月24日后未完成签约的毕业生,请在暑假期间抓紧时间落实工作单位,需回校签约的学生,请于8月26日前每周一到学院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NB105室办理手续,值班电话:0574-88229191,88130155。
2、8月26日前完成签约的毕业生可于9月初回所在分院领取《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领取之前请先与所在分院联系。8月26日前未签约的毕业生将视为未就业被派遣回原籍,请这部分毕业生于8月24日前务必与所在分院及时联系,于9月初回分院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各分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和学院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要按时按要求做好三件工作,即查询档案是否安全转递、按时报到、落户。具体步骤请参见当地人事部门相关网站的介绍。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遗失,或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切勿超过当年年底12月),否则会影响同学们今后的工作与生活,补办手续很繁杂。
二、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受理对象:已开具就业报到证,因异地就业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1、在浙江省内跨市(县、区)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请直接带齐材料到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不需经过浙江省教育厅审批,办理程序同下面第三大点第3条一样。
2、跨省调整就业去向,由市级单位调整至省级、中直单位,或由省级、中直单位调整至市级单位的毕业生,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杭州市华星路203号一楼办事大厅)办理改派手续,详见中心网。提交材料:(1)毕业证书;(2)原就业报到证;(3)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4)《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原未就业,直接在《方案调整审核表》盖接收单位及就业主管部门的章即可;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解约但未落实新单位申请档案、户口回原籍的,《方案调整审核表》中新单位和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印章盖全。咨询电话:0571-88008635。
三、宁波市关于改派的政策
1、办理对象: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在办理报到手续前(未报到)调整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2、所需材料:(1)报到证原件;(2)与原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除协议的证明;(3)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证明。
3、办理程序:(1)与原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除协议;(2)由新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接收的证明;(3)持第二条规定的材料到原单位所属的主管人事部门办理调整手续。(4)到新单位所属的主管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手续。业务咨询电话:0574-87112905。
9月24日是学院十周年校庆的日子,诚挚的邀请每一位毕业生回到母校共同见证这美好的一刻,同时也请及时登录学院校友网更新信息,最后祝愿2011届毕业生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