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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分院关于开展2010年度团内评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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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分院关于开展2010年度团内评优的通知
信息团学办[2010]13号


各团支部:
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表彰一批思想上进、学习努力、工作突出的优秀团员青年和先进团组织,学院团委决定在“基层团组织建设月”中开展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分院全体团员和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条件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团内奖惩条例(试行)》第二章第五、六、七条有关规定。优秀团员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班级前40%,优秀团干部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班级前50%。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要对候选对象进行严格审核,对同学不认可的、工作不作为的团员及团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先进团支部的评选以支部2010年度的工作情况作为依据,10级新生团支部和专业分流重组的团支部以本学期的支部工作情况为依据。先进团支部优先考虑2009—2010学年的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创建班和获得各单项奖的班级。
三、评选名额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比例分别为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团员数的5%3%;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为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数的10%
四、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先进团支部”的评选采用自愿申报结合《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完成情况、团的常规性工作落实情况、团日活动和团的理论学习(新生班级的党章学习小组)的开展情况来进行。各团支部召开全体团员大会,认真学习《团支部工作手册》中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团内奖惩条例(试行)》,开展团内民主评议,推荐产生本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名单,讨论通过是否参加“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并填写推荐表后上报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2.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将各团支部上报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基础上,确定“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初评名单,并于12月19日(周日)下午17:00-18:00将优秀团员推荐表(一式两份)、优秀团干部推荐表(一式两份)、先进团支部申报表(一式两份)上报分院团委(石麟601办公室)。 注:材料逾期不补交)
3. 学院团委汇总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上报材料,并进行审核、考察,最后确定“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名单并予以表彰。
如有疑问请联系:邱宇芳(695262) 王洁琼(692566)
信息科学与工程分院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