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分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征求意见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12月20日
一、奖学金
学院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及单项奖学金分别计7、5、3、2分,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2007年后)的,另计2分。
二、荣誉称号
1、省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计5分,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计4分。
2、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学子、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优秀团员计4分,优秀青年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计3分。
3、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计2分,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军训综合考评获奖者1分。
三、第二课堂活动
(一)文艺类
1、国家级一、二、三等及优胜奖分别计6、5、4、3分;
2、省级(国内校际)一、二、三等及优胜奖分别计5、4、3、2分;
3、市级(省内校际)一、二、三等及优胜奖分别计4、3、2、1分;
4、院级(市内校际)一、二、三等及优胜奖分别计3、2、1、1分;
(二)学科竞赛类
1、国家级一、二、三等及优胜奖分别计8、6、5、4分;
2、省级(国内校际)一、二、三等及优胜奖分别计6、5、4、3分;
3、市级(省内校际)一、二、三等及优胜奖分别计5、4、3、2分;
4、院级(市内校际)一、二、三等及优胜奖分别计3、2、1.5、1.0分;
(三)体育竞赛类
1、国家级一至八名分别计8、7、6、5.5、5.0、4.5、4.0、3.5分;
2、省级(国内校际)一至八名分别计6、5.5、5.0、4.5、4.0、3.5、3、2.5分,破纪录7分;
3、市级(省内校际)一至八名分别计5、4.5、4.0、3.5、3.0、2.5、2.0、1.5分,破纪录6分;
4、院级(市内校际)一至八名分别计2.0、1.8、1.5、1、0.8、0.6、0.4、0.2分,破纪录3分;
集体项目中个人得分=集体项目获奖级别得分×2/参加决赛人数。
以上三类同系列选拔性竞赛均取高分值计分,较低层次不累计加分。
四、论文发表及科研课题(项目)
以浙大发人[2008]39号公布的期刊类型为准。
1、一级期刊第一作者(负责人)、第二作者、参与者分别计12、5、2.5分;
2、核心期刊第一作者(负责人)、第二作者、参与者分别计8、3、1.5分;
3、一般期刊第一作者(负责人)、第二作者、参与者分别计3、2、1分;
4、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项目第一负责人、参与者分别计1.5、0.5分。
五、专利
专利权人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的专利成果,记分标准为:
1、发明专利授权,第一、二、三发明人分别记10、6、4分,第四及以后的发明人加2分。
2、发明专利受理,第一、二、三发明人分别记6、4、2分,第四及以后的发明人记1分。
3、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一、二、三设计人分别记6、4、2分,第四及以后记1分。
4、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一、二、三设计人分别记4、2、1分,第四及以后记0.5分。
六、社会工作
各级职务的奖励分如下:
1、学院学生会主席、学院团委副书记计5分,
2、学院学生会副主席、分院学生会主席、分院团委副书记计4分;
3、学院团委委员、学院学生会部长、分院学生会副主席计3.0分;
4、学院学生会副部长、分院团委委员、分院学生会部长计2.5分;
5、分院学生会副部长、社团第一负责人、班长、团支书2.0;
6、学生党支部委员、班委、团支委、社团副社长及各部部长、各级学生会干事计1.0分。
各职务原则上须完成1年任期方可加分,毕业班现任学生干部任职年限按1年计。同一学年担任多个职务者按最高职务计分。
七、专业证书
1、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优秀、良好各计3.5、2.0分,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计2.5分;
2、高、中级口译证书分别计3.0、2.0分;
3、报关员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分别计1.5、1.0、1.0分;
4、单证员证书、浙江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计分别计0.5分。
八、其它
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比基于本评比细则并征求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考虑。
信息分院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