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导师:
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入学接待工作,简化报道程序,根据学院统一安排,保卫处将不在现场设立接待摊点。请各班导师将2006级新生户口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统一交到分院学工办。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凡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但一旦户口迁入学校,除毕业、退学、出国等原因外不得无故变动,中途不接收学生户口申报。
2、各班按学号顺序整理好迁移证,请初步核对迁移证上有无涂改后没盖校对章,落款处市县公安局和派出所两颗公章有无漏盖,出现上述情况请及时退还学生本人,重新办理。
3、报户口的同学每人交一寸黑白或彩照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身高。
4、所有新生户口上交时间截止为2006年9月18日,请于该日中午12:30-13:30交到石麟大楼601室。
信息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