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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人事处、财务处关于继续做好2011年宁波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续保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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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学院工会、人事处、财务处将继续做好2011年宁波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续保服务工作。现将续保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助保障类型及参保须知
1、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具体内容见http://60.190.62.242/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34
参加对象:医保关系在宁波市的我院正式在编教职工
费:50
期:1年。2010年参保的教职工今年4月30日保期已满。
2、宁波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
(具体内容见http://60.190.62.242/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37
参加对象:凡尚未发现身患疾病(具体疾病见宁波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办法)的我院女教职工
:两种形式(任选其一):1、每人每份的保障费为15元,保障期限一年;2、每人每份的保障费为50元,保障期限四年。
期:4年或1年任选一种。
2007年参保的教职工今年4月30日保期已满;
二、有关要求:
1、凡已参加宁波市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事业在编教职工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的教职工不在此列。学院只为教职工配套支付一项互助保障保费的50%,如需再参保另两项互助保障请自行支付全额保费,并由学院财务在参保教职工的5月份工资中代扣本人应交纳的保费。
2、及时统计上报。教职工历年参保名单详见http://60.190.62.242/index.asp“数据查询与下载”处,单位名称填“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单位密码填“1234”,再在“保单下载”处查看。请各分工会在本单位教工自愿参保基础上,做好登记、签名、统计等相关服务工作,并于4月26日前将参保名单按附件式样造册(按EXCEL格式制作)、加盖分工会公章后上报学院工会,并上报电子版至cwj@nit.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