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招生政策
(一)浙江大学“立交桥”——转入浙大学习
根据浙江大学“立交桥”政策规定,学校每年从一年级新生中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从二年级开始转入浙江大学学习;录取名额不超过学校当年普通本科招生总数的1%。
(二)新工科求是班——参照浙大标准培养
新工科求是班参照浙江大学标准高规格培养,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理论基础、具备创新实践能力、追求卓越的拔尖型工科人才;面向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省外本科一批线或高分优先投档线)及以上的录取考生选拔100人左右。求是班培养特色、教学模式以及选拔方法详见学校招生网。
(三)国(境)外交流基金奖励——鼓励国际交流
高考投档成绩高出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10分(含)、省外本科一批线(或高分优先投档线)20分(含)的录取考生,可获得1万元国(境)外交流基金奖励;高出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5分(含)、省外本科一批线(或高分优先投档线)10分(含)以上的录取考生,可获得5000元国(境)外交流基金奖励。基金奖励用于其在校就读期间一次国(境)外交流学习活动的资助。
(四)灵活转专业——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和学习兴趣,学生在入学一年内有2次机会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其中高考投档成绩在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省外本科一批线或高分优先投档线)及以上的录取考生在入学一年内可自由转专业。
2019年新工科求是班政策
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新工科求是班实施方案
为更好发挥浙江大学高水平学科专业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优势作用,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以下简称宁波校区)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当年招收的优秀学生中选拔组建新工科求是班(以下简称求是班),实施高水平本科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为确保求是班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依托浙江大学优势学科资源和高水平师资队伍,通过遴选优质生源,以“新工科”建设为引领,深化人才培养改革,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基础扎实、工程实践能力突出的创新性应用型拔尖人才,提高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
二、选拔办法
1.选拔对象
面向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省外本科一批线或高分优先投档线)及以上的录取学生。
2.设置规模
面向新工科专业,总人数100人左右。
3.选拔办法
(1)新生入学后,采取自愿报名,统一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生遴选工作;
(2)根据高考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25%的计算规则确定推荐人选,其中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选。
三、培养模式
1.学校依据浙江大学相关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求是班培养方案,采取个性化的培养模式。
2.实行责任教授制,求是班学生数学、物理等公共基础课由浙江大学教授领衔成立教学团队在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现场授课;其他课程聘请具有浙江大学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承担教学工作。
3.聘请优秀专业导师对求是班学生进行科研启蒙和训练。依托浙江大学宁波校区资源,邀请浙江大学等国内外一流高校教授加入导师队伍,建设高层次导师库。
4.会同启新大讲堂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文化名人作报告、举办跨学科讨论班等,为求是班学生提供学科前沿知识。
5.特别优秀的求是班学生可到浙江大学本部相关专业进行访问学习。
四、班级管理
1.求是班需配备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负责人、专职辅导员等,加强对求是班学生的全面管理。
2.求是班实行学生动态分流管理。建立滚动竞争机制,组织专家每学期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学业成绩进行评估,未达标准者实施分流。求是班学生分流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其他专业的普通班继续学习,各学院原则上应同意接收;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在一年级学生中根据大学学业、专家面试等基础上,择优录取优秀学生进入求是班学习。
五、评奖评优
1.求是班学生的校设奖学金单列,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执行,其奖项名额为其他普通专业的3倍。
2.求是班学生享受出国(境)交流学习补助1次,补助额度为每人1万元,已获新生国(境)外交流基金奖励的学生按就高原则发放。
六、证书发放
1.求是班学生的学籍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求是班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除颁发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再颁发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新工科求是班荣誉证书。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由新工科求是班领导小组负责求是班重要问题的决策及协调。
新工科求是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求是班日常事务。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各职能部门应积极主动做好求是班的建设工作,为求是班进行教学改革和其他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优质保障。
2.制度保障。在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统一指导下,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制定求是班学生导师遴选、成绩考核与管理、综合素质评价、奖学金评定、对外交流、学生教育与管理等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以确保求是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经费保障。浙江大学宁波校区设立求是班建设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教师教学工作酬金(课酬)、班导师津贴、学生奖助学金、学生国内外交流补助、教改项目资助、资料费、印刷费、调研差旅费、教室基础设施更新、实验室改造等支出。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8级求是班学生仍按照《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筹)新工科求是班实施方案(试行)》(宁波校区〔2018〕12号)文件执行。